前几天,鄞州区横溪消保分会接到了一个有关营养标签的投诉:有消费者反映自己在副食店购买的零食没有营养标签,怀疑买到了不合格食品。
这个投诉者是鄞州区横溪镇的徐先生,他之前为犒劳工友,在工地附近一家副食店购买了些零食,有饼干、凤爪等,满满三大袋零食。
一位细心的工友发现,食品包装袋上没有标识营养标签,“今年生产的食品,都应该标注营养标签,咱们有可能买到了不合格食品”。
听说有人投诉自己的副食店销售了不合格食品,老板娘对着消保委工作人员连连喊冤:“我在进货时,已经非常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厂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,把关把得不错,怎么会出现不合格食品?”
但提起营养标签,老板娘表示没有听说过。
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规定,预包装食品必须贴上含有营养成分信息的标签,否则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
最终,副食店给徐先生退回了货款,并做出一些经济赔偿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通则实施近半年,许多消费者和经营者对这个标签依旧是一头雾水:要么不注意,要么看不懂。
其实,所谓预包装食品,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,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,比如包装好的饼干、饮料等。
根据通则规定,今年1月1日起,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出能量和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。
记者了解到,营养标签并非是警告消费者不能食用哪些食品,它只是为了帮助消费者了解不同食品的营养特点,指导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构建均衡膳食,从而平衡的摄取营养元素。
消保委提醒消费者:应象关注生产日期一样,主动关注营养标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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